国际在线消息:为深入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,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10条措施的通知》和新余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》精神,新余市特制定十条措施,并于2020年3月16日起施行,用于支持和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渡过难关、稳定发展。
该措施主要包括财政金融扶持、暂退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、支持旅游市场营销推广、税收支持、减免企业房租、缓期缴纳社保等费用、鼓励文旅企业提质升级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、支持为恢复乡村旅游业储备人才。
该措施主要针对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生产经营遇到实际困难的景区(点)、旅行社、星级宾馆酒店等旅游企业和新余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、文旅小馆,优先支持积极参与防疫工作的文化旅游企业。(文 魏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