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在线消息: 近日,经江西省政府同意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工信厅、省水利厅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12月11日发布《实施意见》的政策解读。
砂石是工程建设中最基本且不可或缺的建筑材料。长期以来,砂石主要由区域市场就近供应,供需总体平衡,价格基本稳定。经过多年大规模开采,天然砂石资源逐渐减少,近年来国内主要江河来沙量下降,加之一些地方对砂石基础性重要性认识不足,行业整治工作简单粗放,没有统筹好"堵后门"和"开前门"的关系,造成部分地方区域性短期供不应求,价格出现上涨。部分低质砂石进入市场,增加基建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成本的同时,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并带来质量安全隐患,亟需采取综合措施。为此,今年3月,经报请国务院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五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为贯彻落实国家《指导意见》精神,根据江西省领导有关批示要求,结合江西省砂石市场实际,江西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等14个部门制定了《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着力稳定江西省砂石市场供应,保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,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江西省《实施意见》严格对标对表国家《指导意见》,在此前提下,对国家的有关工作部署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、实化,并明确了责任分工,以便更好指导各部门和各地操作实施,促进政策落地见效。
《实施意见》结合供应保障工作实际。江西省天然河(湖)砂资源较为丰富,积累了较完整的开采使用经验。但随着资源和环保约束的影响日益强化,机制砂作为河(湖)砂的重要补充成为未来江西省砂石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。《实施意见》将河湖砂的合理开采利用和加快推动机制砂产业发展并列阐述。一方面努力优化"存量",即在保护生态的情况下,尽可能的发挥好江西省河湖砂资源丰富这一显著优势,切实提升有效供给;另一方面挖掘"增量",从规划、推广应用、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有关政策,助推机制砂产业高质量发展,推动形成具有江西特色的砂石产业供应保障体系。
《实施意见》结合使用管理工作实际。《实施意见》充分吸纳前期各部门关于砂石开采利用管理经验,保证了政策的延续性,如河道采砂、机制砂石发展规划布局分别与《江西省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和鄱阳湖采砂规划(2019-2023年)》《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制砂产业发展规划(2020-2025年)的通知》相衔接;机制砂石产能扶持政策与采矿权出让等原材料供应保障措施等与《关于促进机制砂推广应用的意见》、《关于促进我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相衔接。同时,《实施意见》结合最新情况对部分举措进行了优化,使得相关政策更具有操作性。
力促供需平衡。《实施意见》是将保障需求作为促进砂石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之一,充分调动各方面市场主体积极性,推动河湖砂合理开采利用、加快机制砂石产业发展,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砂石产业发展,促进供需平衡,价格稳定;明确建立砂石保供协调机制,明确了部门职责要求,着力增强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应性。
推动健康有序。《实施意见》将市场监管作为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,采用单独章节阐述,维护市场经营秩序,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;强调必要监管与有效利用同步实施。(文 魏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