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
    李宇春《无价之姐》侵权案胜诉:旋律有差异
    发布时间:2024-07-14 15:31:16 次浏览
    • 微信: 
      点击复制

      电话联系TA

      -久久信息网

久久信息网提醒您: 发帖时请做好对应地区发布内容,禁止发布违法违规信息,违者封禁账号,本网页提供的文字图片等信息都由网友投稿,有任何疑问联系站长QQ:363930193 。
  • 内容信息
7月8日,作曲家林莫樵晒出李宇春《无价之姐》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,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,认定《无价之姐》与歌曲《跟我出发》不构成抄袭

7月8日,作曲家林莫樵晒出李宇春《无价之姐》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,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查,认定《无价之姐》与歌曲《跟我出发》不构成抄袭,“《无价之姐》相较与涉案歌曲在各部音符、旋律上有些许的变化,正是这些许的变化使得二者在旋律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”,故不构成抄袭,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结果。



 

  以上是"李宇春《无价之姐》侵权案胜诉:旋律有差异"的全部内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。

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来自于网络。
  • 您可能感兴趣